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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这9类补贴也许你能享受到,千万别错过!

发布日期:2018-08-20 04:47浏览次数:

就业补助资金

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那么哪些群体可以享受这笔补助金?

该如何申领呢?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联合印发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告诉你答案

快来看看你能不能享受到吧!


就业补助资金的分类

通知明确,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

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下文所指“五类人员”同此范围),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职业培训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符合条件人员项目制培训


职业培训补贴申请:

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

① 五类人员: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下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下同)等。

② 代为申请的职业培训机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生活费补贴申请材料还应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

③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④ 项目制培训机构:应向委托培训的人社部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全程授课视频资料等。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

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

五类人员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

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循相关要求。

①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②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③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公益性岗位补贴


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特别规定除外)。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


创业补贴


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申请: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求职创业补贴


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

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贴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


重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支出。


就业补助资金禁用范围

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办公用房建设支出、职工宿舍建设支出、购置交通工具支出、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普惠金融项下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及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相关支出、部门预算已安排支出、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支出。



浙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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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业园)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天瑞路88号,产业园总面积10000平方米,是由瑞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主办,浙江红连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人力资源主题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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