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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支持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1月1号开始施行!

发布日期:2020-12-25 03:52浏览次数:


近日,瑞安市印发了《瑞安市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哪些人可以享受补贴?快来看看吧~


以下文件可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上查看原文,复制链接即可查看:


http://xxgk.ruian.gov.cn/art/2020/11/27/art_1229167419_1687707.html


http://xxgk.ruian.gov.cn/art/2020/11/27/art_1229167420_1687706.html



Q1

本次《意见》针对的是哪类对象?

本政策所列条款适用范围均为瑞安市。所指企业为注册地和社保缴纳地在瑞安市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农村合作社等与企业同等享受创业就业政策。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本政策所涉及的就业创业实体需正常经营,个人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同一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


(来源:瑞安市人力社保局)


Q2

关于享受人群的类型如何界定?

本意见中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生、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含在读留学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以教育部门证书为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确认。


灵活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除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和个体工商户以外,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形式。初次创业人员不包括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兼职创业人员。


“困难人群”:指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扶贫部门认定的其他经济困难户)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贷款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10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重  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来源:瑞安市人力社保局)


Q3

政策解读的主要内容是?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来瑞就业。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就业补贴、租房补贴、短期住宿服务等补贴外,求职路费补贴方面进一步扩大了享受范围,受邀来瑞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引才活动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享受求职路费补贴,进一步减轻毕业生求职成本。对于在家政服务和农业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毕业年限放宽到毕业5年内。


(二)推动企业吸纳就业方面。继续实施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新增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吸纳就业补贴,鼓励企业招用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00元。提高稳岗补贴标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标准从企业及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50%提高到100%。鼓励在专业养老、残疾人服务机构就业的专业对口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更优惠的就业补贴。


(三)支持创业创新。继续实施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场租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新增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残疾人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增加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进一步鼓励基层创业创新。


(来源:瑞安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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